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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小德育】致敬英雄,深切缅怀!
  • 发布者单位:哈尔滨市朝鲜族小学校
  • 发布时间:2020-04-04
  • 点击量:374  

鲁迅先生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他们奋不顾身、坚守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日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他们,无愧于中国的脊梁,无愧于中华民族的英雄。

山河呜咽,大地同悲。

今年这个清明节,在缅怀亲人的同时,全国人民一起为这14位牺牲在战疫一线的英雄及逝去的同胞们深切哀悼!

5时54分的北京天安门广场

五星红旗照常与太阳同升

在短暂定格后缓缓下降至

距离旗杆顶端1/3的位置

  大地挥泪,神州悲痛。道里朝小全体师生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达深深哀悼!

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烈士简要情况

王兵,武汉市洪山区王兵西医内科诊所主治医生,在医疗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王兵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开门接诊救治患者,在工作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18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73岁。


冯效林,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中医科返聘副主任医师。疫情发生以来,冯效林所在的盘龙城院区被黄陂区防控指挥部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患者,他在工作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27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66岁。


江学庆,武汉市中心医院甲状腺乳腺外科党支部书记、主任、主任医师。疫情发生以来,江学庆坚守岗位,在临床一线承担诊断及治疗工作,不幸感染新冠肺炎,3月1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56岁。


刘智明,武汉市武昌医院院长。2月18日,刘智明因感染新冠肺炎在武汉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去世,时年51岁。这是疫情发生后,第一位因新冠肺炎去世的医院院长。


李文亮,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1月8日,李医生在接诊时遇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并受到感染。2月7日凌晨2点58分,李医生病情突然恶化,经全力抢救无效去世,时年34岁。


张抗美,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返聘全科诊室临床内科医生。疫情发生以来,张抗美同志主动要求到社区服务中心发热诊室负责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工作,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14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68岁。


肖俊,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普外科医师。疫情发生后,肖俊同志在工作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8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50岁。


吴涌,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汉正街利济派出所共和社区民警。疫情发生以来,吴涌全力以赴做好社区封控、患者转动、服务群众等工作,在社区抗疫一线连续奋战61天,3月22日,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时年52岁。


柳帆,武汉市武昌医院梨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护师。疫情发生以来,柳帆同志一直在梨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室参与救治护理工作,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14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59岁。


夏思思,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住院医师,因在抗击疫情一线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23日,医治无效去世,时年29岁。


黄文军,孝感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战役中,不幸被感染,经多方抢救医治无效,2月23日,不幸牺牲,时年42岁。


梅仲明,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副主任、主任医师。疫情发生以来,梅仲明同志坚守工作岗位,在临床一线收治患者,不幸感染新冠肺炎,3月3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58岁。


彭银华,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医生。疫情发生以来,彭银华同志坚守抗疫一线,全力救治患者,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20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30岁。


廖建军,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民意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1月26日社区出现一名疑似患者病情加重,廖建军使用轮椅将病人送至医院就诊,在工作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月4日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时年49岁。


      泪目中,那千里逆行的无畏背影;泪目中,那用生命拯救生命的伟大时刻。这段历史已经注定不能忘却、不能湮灭。今日,国旗为生命而降,注定这个清明更加沉重!

为谁下半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因此,《国旗法》的规定只明确了在任的国家领导人逝世时应下半旗。对于已卸任的国家领导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国务院另行决定。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那么,如何下半旗呢?

     《国旗法》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志哀”还是“致哀”?

       从文字意义上看,“致”是送达的含义,“致哀”就是用语言向别人传达自己对某人某事的哀意,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志哀”就是以某种方式或活动来哀悼,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要严重,比如:下半旗志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致哀”是专指个别的某一次的哀悼行为,“志哀”则是集体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为当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种志哀方式。当某个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物逝世后,以下半旗表示哀悼。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一天,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从中不难看出,下半旗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英雄千古,逝者安息!